关于当前本市公证行业
服务方式的告知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本告知中的内容及信息仅在本市疫情封控期间适用。
2.在申办公证前,公证申请人应当首先与用证部门或者认证部门进行充分沟通,确保用证部门或者认证部门接受电子版公证文书,并认可电子版公证文书的效力。
3.受属地防疫政策影响,各公证机构的服务能力存在客观差异,请公证申请人在咨询了解情况后,务必选择合适的公证机构申办业务。
4.鉴于当前公证机构开展调查核实等执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因此即使公证机构已依法受理公证申请,后续也存在无法及时出具电子版公证文书的可能性。
5.在封控结束后,公证机构将向收到电子版公证文书的公证申请人,及时递送纸质版公证文书。
6.市民、企业等若有公证办理问题或者其他公证相关问题,可通过拨打公证机构公布的对外咨询电话等方式进行了解咨询。
封控期间本市各公证机构
相关服务信息汇总
(除特殊标注外,咨询电话服务时间:9:00-17:00)
公证“一次都不跑”事项清单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清单)
资料:市司法局
编辑: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