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检察院召开涉毒刑事案件侦监协作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联合制发的《关于在办理涉企、涉毒刑事案件中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襄州区检察院依托该院在2023年10月与公安机关会签的《办理毒品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法》基础上,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能动履职作用,联合襄州区公安局、襄阳市公安局东津新区分局召开涉毒刑事案件侦监协作推进会。相关工作主要领导、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郭浩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通知》内容,并结合《通知》中首次明确的“立案文书抄送机制”、着重强调的“立案监督重点”以及长期坚持的“深化挂案清理”等内容,对《办理毒品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法》进行进一步细化解读。同时,对近年来第二检察部办理的涉毒案件中发现的常见侦查注意事项进行了汇总通报,重点分析了侦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程序性问题。
与会人员结合办案实际,就《通知》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
“东津分局目前尚未成立专门的禁毒部门,因此在涉毒案件办理过程中确实存在不足。在今后的侦查工作中也将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交流,及时采纳检察机关在引导取证、规范办案方面的意见建议......”襄阳市公安局东津新区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琼表示,接下来将根据检察机关提出的立案监督、涉毒财产处置等问题,全方位、多角度地规范办案手段,提升办案质效。
襄州区公安局法制科负责人任顺国高度认同了此次会议,他表示:“今天参加协作会受益匪浅,帮助我们意识到了办理涉毒案件时存在的执法、取证不规范问题,回去后我们将及时传达、复盘研究,更要做到举一反三,从涉毒案件中存在的不足推及排查其他案件的办案短板。”
此外,与会人员还就吸毒行政案件中可能存在其他涉毒犯罪线索的行刑衔接问题、毒品犯罪毒资毒赃流向可能涉及的洗钱犯罪问题,以及“零包”贩毒案件中持续深挖纵向上下线追踪与横向共同犯罪问题等,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负责人杜雷解读了《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范》具体要求,并就充分利用侦监协作办的平台,做好涉毒案件的提前介入、会商、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工作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襄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红雨立足《通知》精神及《办理毒品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法》对此次会议进行系统总结。他指出,公检两家既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侦查监督,通过分析当前阶段的禁毒工作质效,避免重复旧问题、及时发现新问题;也要通过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在立案文书抄送送达的同时,针对办案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沟通商洽,统一思想认识和办案标准;更要落实洗钱犯罪“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及时查明毒资毒赃流向、大力追缴违法所得,通过对涉毒资金的严密管控,提高涉毒犯罪的隐形门槛,从而有效增强对涉毒犯罪的威慑打击。
下一步,襄州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侦监协在办理涉毒案件中的作用,推动形成涉毒犯罪的侦、检衔接机制,创新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凝聚协作共识、强化办案能力,提升办案质效、推动社会治理,为平安襄州建设和社会稳定团结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 | 张晟斐 杜雷
发布丨襄州检察